一、防爆調節型電動閘閥2.5Mpa概述
防爆調節型電動閘閥2.5Mpa該產品驅動部分采用多回轉電動裝置,用以驅動和控制閥門的開啟和關閉,操作人員可以在控制室內遠距離對閥門進行控制,也可以現場手動操作,也可以與計算機配合實現計算機自動控制。廣泛應用于排水、供熱、電站、化工、食品、造紙、制藥、煤炭、采礦等工程,滿足了現在工、農業的自動化要求。
二、防爆調節型電動閘閥2.5Mpa特點
1、啟閉迅速、平穩可靠、自動化程度高
2、安裝高度及位置不受限制
3、采用防爆型電動裝置,在易燃易爆,甚至有毒氣體環境中可以正常工作
4、配有手動,萬一供電中斷,可以手動操作開啟或關閉閥門,有效控制介質,防止事故發生。
三、防爆調節型電動閘閥2.5Mpa電動裝置參數
1、電源:AC380V、50HZ。
2、標準型:標準型產品具有防塵、防雨水的外殼保護能力、防護等級。
3、防水型:防水型產品具有防塵、防浸水(IP67)的外殼防護等級。
4、防爆型(EX):防爆等級為DII BT4/DII CT4(不含乙炔)。
5、環境溫度:-20℃~40℃。
6、可選:配電氣控制器。
四.閥門壓力試驗
由于閥門在出廠前已經做了殼體、閥座及關閉壓力試驗,現場只做閥門的關閉試驗。對于驗證的范圍和比例,國標GB50184-2011對現場試壓比例作了描述,國外標準無要求。通常是業主根據閥門制造階段的質量監造和使用經驗情況來確定,一般閥門需在現場進行的關閉實驗。
3.1 試驗介質要求:閥門試驗介質為水;根據系統不同的清潔度使用不同等級的水質;但閥門工作介質為氣體時,試驗介質優先采用干燥無油的壓縮空氣或氮氣,也可用水壓替代。
3.2 關閉試驗壓力的確定:國標《通用閥門壓力試驗》GB/T13927-2008 和美標ASME B16.34 及MSS-SP-61描述對閥門的關閉試壓壓力要求基本*。水壓試驗壓力為該閥門壓力等級下100OF下的額定壓力值的1.1倍,也可以采用小于80psi氣壓試壓代替。對于閥門銘牌標示對Z大工作壓差或者閥門所帶的操作機構不適宜進行高壓密封試壓時,試驗壓力可按照閥門銘牌標示的Z大工作壓差的1.1倍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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